◇ 卢拥军
上世纪80年代末,我揣着铁肩担道义的记者梦想,踏入了平顶山日报社。当时的平顶山日报社还蜗居在老市委院内的一栋简陋办公楼内,那时的《平顶山日报》只是一张四开的四版小报,虽然版面有限,稿子也多为豆腐块,却是平顶山市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平顶山人通过这张小报,见证时代变迁、聆听社会发展。
时光回溯到1999年7月,那是我“报人”生涯的一个关键节点。一天,时任平顶山日报社社长贾汉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谈话,交给我一项重要任务,让我与报社的余春英老师一起,创办《法治周刊》,并叮嘱我要把此刊打造成《平顶山日报》的一张名片。
贾汉社长的话至今还在我耳边萦绕:“中国法治之路漫长而艰难,它不仅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坚持不懈地推动,更需要有责任感的记者去监督。”
经过数月的筹备,《法治周刊》终于如期与读者见面了,我和余春英老师没有辜负贾汉社长的期望。《法治周刊》一发行,很快就在我市政法各部门及广大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法治周刊》的关注点在于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的颁布与实施,以及它们将给人们带来的影响。
我清楚地记得,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让城市里的“外来人口”不再战战兢兢地生活,可以自由地走在城市的街道与公共场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修改,让作为私人事务的结婚与离婚再也不用事先经过单位领导的批准,公民有权利依法决定自己的婚姻……作为一名法治记者,我有幸参与了这些重要法治变化的记录与报道。与此同时,我通过对一个个鲜活案件的报道,宣传法治、公平、正义,监督社会不公。
2001年10月,报社在机制改革中将《经济周刊》《法治周刊》《教育周刊》合并,成立周刊部。我通过竞聘任周刊部主任,随后又相继创办了《消费周刊》《健康周刊》,这一阶段是我报人生涯最难忘的历程。20多年来,每出版一期《法治周刊》,从策划、采访到写作我都亲力亲为。粗略统计,到目前为止,《法治周刊》已出版1600多期,真正成了叫响鹰城的一张法治名片。
从事政法战线报道20多年来,我根据自己的走访与调查,写出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报道。推出我市检察系统模范先进人物的报道,霍新泰与马俊欣的事迹享誉全国;推出我市公安系统模范人物的报道,赵根元、刘克清等公安英模的事迹传颂中原……
20多年来,我时常想,法治记者的责任不仅仅是法治报道,也不仅仅是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简单易懂的文字,变成生动感人的故事,更重要的是通过新闻媒体的作用,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中国的法治进程,提供一份有力支撑。正是带着这种认知,我结合自己报道的案例,用新闻的视角,先后撰写出版了《卢评贪读》《卢眼看法》《法制视点》等四部法治系列专著。
值得一提的是,由我专著的《法制视点》一书,得到了人民日报社原社长、现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名誉主席邵华泽的肯定,并为本书题写了书名;光明日报社原副总编赵德润为本书作序。
长期以来,我的足迹踏遍了鹰城所有的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我经常看到,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在受到法律制裁之前对法律的无知,一些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一些人明明是受害者却糊里糊涂成为犯罪嫌疑人……面对这些,作为记者我该做些什么,我能做些什么?
一次又一次,读者走进我的办公室,要我帮忙,向我寻求法律援助。尽管他们的要求已超出了媒体的职责范围,我还是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帮助。是他们的信任在激励着我,让我无法躲避那渴望的眼神。传播法律知识,让法律融入我们的生活,让人民群众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作为记者,我义不容辞。
为了对这份职业的热爱与执着,我克服了重重压力,甚至多次面临威胁与危险,但我无愧于法治记者的称谓。由于成绩突出,我被省公安厅聘为特邀督查监督员,连续两届被选任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六五”普法、“七五”普法都获得了全市“普法先进工作者”称号。
34年的报人生涯将成为我人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也是我生命中最华彩的岁月。2019年1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为我颁发了从事新闻工作三十年的奖章和证书。我深爱平顶山日报社,深爱《法治周刊》。为着当初的梦想,为着这份执着,我会再接再厉,为鹰城法治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心血和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