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牛瑛瑛 通讯员路易峰)近日,鲁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对位于县城老城大街的一家无门头标识的牙科场所检查时发现,一名工作人员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且不能出示该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该卫生监督员介绍,开办个体口腔诊所,场所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便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鲁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没收药品器械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只是2019年鲁山县卫生计生监督“双百行动”中的一项内容,该行动还包括针对各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医疗废物管理、医疗美容、病历管理、健康体检、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放射卫生等进行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对辖区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无证行医问题,以及对为“黑诊所”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和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该所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10余家,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场所11家,查扣药品器械39箱430余件,有效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