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德坤)“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把我们的部分借款执行到位了,太谢谢了!”9月7日,舞钢市人民法院院长徐合林将该市某物资公司申请执行的100多万元执行款送到公司负责人吴某手中后,吴某连连道谢。
2015年1月15日,舞钢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向申请人借款650万元,某置业公司等为该借款担保。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借款人和担保人拒不还款,申请人无奈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借款人自愿于2016年6月1日前清偿借款,担保人也愿意对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该物资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该案涉及被执行人较多,并且被执行人系关联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债务较多,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时对某置业公司的房产进行查封,前后下达了11份执行裁定书。在确定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该市人民法院迅速决定对该置业公司的房产进行拍卖。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先期执行款103.1086万元执行到位。
今年以来,该市人民法院共执结案件619起,发放执行款2151.14261万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