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确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纪发〔2016〕5号)要求,自5月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一)各县(市、区)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部门的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行政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
二、治理内容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八)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专项整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网站、电子邮箱等,接受群众举报。
平顶山市纪委:(举报电话:2663998;网站:平顶山纪检监察网http://www.pdsjjw.gov.cn/,进入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点击“我要举报”;邮箱:pdszxzz@163.com;微信公众号:清风平顶山,进入四风举报,点击四风随手拍进行举报。)
舞钢市纪委:7061009
鲁山县纪委:5069329
郏 县纪委:5172051
叶 县纪委:8053324
宝丰县纪委:6519705
卫东区纪委:3653022
湛河区纪委:4885526
新华区纪委:7667201
石龙区纪委:2535068
高新区纪工委:3980526
新城区纪工委:2667891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上述治理对象、内容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此次受理范围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纪委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