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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5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提醒市民:
身处公众聚集场所要做“有心人”

 

本报讯 (记者卢晓兵)进入夏季,公众聚集场所人流物流剧增,致灾因素增多。为确保我市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近日,市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提醒市民:公众聚集场所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场所安全系数,确保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商场、市场、影剧院、医院、展览馆、车站码头、饭店、院校、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文化宫、青年宫、少年宫、俱乐部、歌舞厅等人员集中、流动量大的场所。特别是夏季,这些场所人流物流剧增,致灾因素较多。因此,身处公众聚集场所要做“有心人”。进入公众聚集场所,首先要有意识地观察建筑内部设施、布局,明确消防标识,了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的方位等,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遇到紧急情况能尽快离开现场。要读懂逃生路线图,进入宾馆、KTV等场所,要仔细阅读“逃生路线图”;要留意疏散指示标志,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疏散指示标志的指引,快速找到出口;要掌握疏散门的开启方法,疏散途中的门、楼梯间的门都是开向逃生疏散方向的,只要向外用力就可以打开;要明确报警器、灭火器的位置。较高档的酒店房间会配备防毒面具,民众要学会使用防毒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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