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宝丰县一男子李某酒后驾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民警在处警时发现,李某竟然在3年前因为醉驾被判处拘役并吊销了驾照。5月9日记者从宝丰县检察院获悉,近日宝丰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4月21日晚,李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在喝了大约半斤白酒后,曾经因醉驾被拘役并吊销驾照的李某不听朋友劝告,执意酒后独自开车回家。在宝丰县龙兴路北段,李某驾车与驾驶小型轿车的胡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受害人胡某报警后,民警现场测试李某的酒精含量170mg每百毫升血液。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在3年前李某就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吊销了驾照。此次不仅是无证驾驶,而且体内酒精测试结果严重超标。检察机关经过认定,李某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这种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的行为对于社会来说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巫鹏 张杨杨 贾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