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正确理解把握自身的职能定位,正确理解把握“法”与“纪”的关系,正确理解把握严厉惩治腐败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严格监督,扎紧“篱笆”。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有效的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一要强化教育引导。要切实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对查办的违纪案件进行梳理,剖析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真正做到“廉洁一生,平安一生,快乐一生,幸福一生”。二要持续纠正“四风”。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管住重要环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要强化监督制约。要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要加大对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严格执纪,抓好问责。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因此,纪律检查机关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上,在“惩”与“治”上下功夫,推动标本兼治。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不是小事,其量大面广,易发多发,传播“病菌”,扰民欺民,群众深恶痛绝。对此,要准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小错、小案、小节决不放过,发现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以啄木鸟精神严肃执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二是坚持快查快结。要注重综合效果,改变以往贪大求全模式,避免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的工作倾向,纠正过去办案旷日持久、一拖再拖的做法,确保讲求质量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最大限度发挥警示作用。三是坚持“一案双查”。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把“一案双查”作为监督执纪的常态化手段,应追必追、追必到底,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当前,尤其要把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一案双查”、追责问责的重要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不贯彻执行或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严格自律,提升能力。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一要班子带头做表率。纪检干部尤其是各级纪委主要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在本地区、本系统是“风向标”“引航灯”,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区纪委班子成员要自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起好关键推动作用。要积极探索区纪委班子成员领办违纪案件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和阻力,并在实际办案过程中传授纪律审查的方法和技巧,提升办案人员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深化“三转”添活力。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针对纪律检查机关、派驻机构不同的岗位特点和职责要求,分别制定能力素质提升方案,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调训、交流研讨等方式,提高纪检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把握大局能力。要强化实践锻炼,通过办案交流、轮岗接访和挂职锻炼等方式,锤炼过硬队伍。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将考评结果与奖惩激励全面挂钩,进一步激发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严格自律树正气。要完善纪律检查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督察台账和纪检干部作风建设档案,开展纪检系统常态化的作风督察,完善纪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内部审查、定期约谈、轮岗交流等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作者系卫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