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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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 我必有应 | 出租车燃气附加费何时取消?

 

□记者 王代诺

本报讯 “现在气价基本上都下来了,为啥出租车还要收燃气附加费?甚至纯电动出租车也要收燃气附加费,这样合理吗?”近日,有市民通过平观新闻12345民呼必应掌上平台咨询出租车燃气附加费的问题。

平台受理诉求后,市12345民生热线服务中心将其派单到了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16〕139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精神,经报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加收巡游出租汽车临时燃气附加费;新的收费标准出台之前沿用现有标准。”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近期,省政府新的出租车收费政策即将出台,有望解决目前问题。关于电动出租车收费,平顶山市出租车执行的是统一收费标准。”

出租车燃气附加费是市民较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近两年来,有多位市民通过平观新闻12345民呼必应掌上平台咨询过。其中,在2023年时,有市民咨询:“平顶山的出租车燃气附加费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结束?”

当时,市交通运输局回应称:“为缓解天然气价格上涨过快对出租车运营成本造成的影响,根据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平发改收费〔2021〕319号),自2021年11月20日零时起,决定在平顶山市区(不含石龙区)范围内加收巡游出租汽车临时燃气附加费、加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待天然气市场供需改善,价格回落至每公斤6.0元以下且连续30天以上,或者运价调整工作完成,燃气附加费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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