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玉米地,机械收割后,遗落的少许玉米是谁的?按照周口市郸城县有关部门的说法,这是无主物,人民群众可以随便捡拾。
10月14日,一段郸城县某玉米地疑遭周边村民哄抢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据说跟在收割机后面的农民大军有四五百人,警察拦都拦不住。
从网络舆论看,这是又一次招黑事件。不过,当地的表态让事件似乎“反转”。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说:大型机械收完之后,收得不干净,群众去捡了一下。郸城县农村农业局也表示,是群众到已收割过的地块捡拾玉米。
也就说,这是拾,不是抢。
在农村生活过的都知道,玉米掰完后,会有少量遗漏,的确会有人拎着编织袋,到田里遛一遛。但是,你到别人田里遛玉米,如果人家不同意,你还是会尴尬地退出来的,毕竟那是有主的。
从郸城县这起事件看,群众到别人田里拾玉米,有没有经过田主人的同意,或者人家有没有明确拒绝,是行为正当性的关键。从既往类似事件以及现场的警车看,我不认为玉米田主人心甘情愿。农村有拾玉米的传统,但不是这种拾法。
从后续舆论看,当地的说法并未得到很多支持。而且,官方为群众行为背书,带来的后患让人担忧,既然官方都认可“捡拾”了,来年不拾白不拾。
近些年,我国从法律到政策都支持农村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化经营,以提高生产效率。作为地方政府,应恪守法治理念,维护承包者的权利,避免法不责众的思维惯性,不要随便“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