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鹰城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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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温馨家园 如期交房办证
不得以“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购房
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未装修入住前是否要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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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不得以“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购房

 

□记者 程照华

本报讯 日前,按照省、市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对我市楼盘销售中是否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进行市场巡查,并召集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告诫企业认清红线、加强法律意识。各企业进行了表态发言,承诺不以“养老”为名宣传、发布、销售虚假房源。

“不得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方式,或以承诺升值、投资回报等手段诱骗老年人购房;不得以‘养老地产’‘养老投资’为名虚假宣传销售,不得发布以‘养老’为名的虚假房源销售信息……”连日来,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市区楼盘巡查,并张贴《风险提示》、发放《告知书》,提醒开发商不得以“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购房,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截至目前,已巡查楼盘76个,张贴《风险提示》152份,发放《告知书》76份。

下一步,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将同时就商品房销售、存量房销售、商品住房代理销售、楼盘分销等方面是否存在养老诈骗隐患问题对楼盘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展开排查,做到在售楼盘、中介机构全覆盖,购房群众权益有保障。养老诈骗行为一经发现,将及时移交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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