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不规范使用汉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各单位充分认识规范使用汉字的重要意义,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主管主办制度和“谁出版谁负责”“谁制播谁负责”原则,对出版物、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等汉字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切实提升内容质量。
新华社发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