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实习生 汪莎
本报讯 “公益性岗位让我在家门口就实现了就业,俺也跟城里人一样能上班拿工资了。”11月17日,汝州市寄料镇车厂村村民姜延峰笑着说。
从11月初开始,汝州市人社局陆续指派专项工作队到各乡镇(街道)宣传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对“脱贫户”“三类户”家庭劳动力开展调研,了解相关人群的就业状态和就业愿望。
截至目前,汝州市人社局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共为全市11个乡镇(街道)的“脱贫户”“三类户”家庭劳动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13个,使“无法外出、无法就业、无力发展”的困难人员走上工作岗位。其中全日制岗位22个,待遇1700元/月;非全日制岗位191个,待遇500元/月。
在寄料镇车厂村,“脱贫户”姜延峰通过个人申请,村代表讨论、审议,公示等流程,当上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保洁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保民生之本,稳就业之基。对那些无法外出又想找点事儿做的‘脱贫户’‘三类户’家庭劳动力,要按照简办、快办的原则,尽快安排公益性岗位让他们就业,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汝州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胜伟说,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只要有需要,他们将持续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后续工作中,他们还将开展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用人单位)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方面的指导工作,不但要用对人,更要用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