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疫情防控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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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至17岁在校生新冠疫苗“应接尽接”
为了“来自星星的孩子”,她们很拼
政协委员深入一线解决防控服务点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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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至17岁在校生新冠疫苗“应接尽接”
8月24日前完成第一针剂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
 

□记者 傅纪元

本报讯 市教体局8月18日发布消息,按照省市疫苗接种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青少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我市对12至17岁在校生新冠疫苗接种时间和组织方式提出要求。

按照要求,我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12岁至17岁在校生,要做到“应接尽接”,8月24日前完成新冠疫苗第一针剂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

我市低风险地区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照“错时、错峰、就近”原则,安排到属地就近接种的场所开展接种。今年已毕业的小学六年级和初三年级学生,仍由原学校通知组织疫苗接种。学生和学校不在同一区域但在我市域内低风险地区的在校生、我市域以外的低风险地区的在校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所在地按时接种。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处于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延后接种。所有学生接种情况应及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

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卫健、社区、学校密切协同,统筹好属地内各学校接种计划安排,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接种。各级各类学校同属地专班和卫健部门深度对接,确定接种点位和接种方式,确保学生疫苗接种安全有序;通过线上家长会、微信、钉钉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在校学生的接种率,确保符合条件人群“应接尽接”。

12岁至17岁人群接种时,须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否则学校不得安排接种;要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孩子有无禁忌症和过敏史。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前往接种疫苗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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