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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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薪安”换“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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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薪安”换“心安”

 

□邢雁铎(河南平顶山)

丁零零,电话铃声响起,“我的工资老板一直不给发,能到你们这儿反映吗?”“请问您在什么地方干的活儿……”这样的对话,几乎每天都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飘荡。

农民工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建设者,城市里一幢幢高楼、一条条道路,都凝聚着他们的智慧与汗水,其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尊重,而尊重的基本方式,就是让其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遗憾的是,因为各种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

于是,倾听农民工的诉求,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成了我和同事的日常工作之一。春节前夕,这样的电话和来访会更多。当别人为春节准备年货之时,当别人处在睡梦之时,我们还坚持战斗在工作岗位上,只为保证每个农民工能顺利拿到工资,愉快地返乡过年。

去年年底,陈姓农民工等人到市劳动监察支队反映,他们在我市某国企项目干活,时值年关,但施工方仍拖欠他们30余万元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只好向我们求助。获悉情况后,支队指定胡晓刚负责此案。胡晓刚立即着手调查,多次与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沟通、协商,但公司经理称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后经了解,该公司没有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而是将钱转交本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而该负责人由于其他原因被捕入狱。

因为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我们要求其改正,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该公司不服处理决定,进行了上诉。项目负责人在服刑,我们无法采集口供,法院认为该案件证据链不完整,驳回了我们强制执行的申请,案件进入了死胡同。但胡晓刚没有气馁,他和其他同志一起拿着单位介绍信到监狱,想当面录制口供,但与监狱管理方沟通后,监狱管理方认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后来,他又多次与农民工代表沟通,让农民工尽可能找到更多相关证据,并与施工单位沟通,向他们讲解国家有关规定。

就这样,不论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那段时间他连自己上初中的孩子都顾不上,心里就只有这一件事情。最终,经过与企业多次交涉和宣讲政策,企业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愿意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春节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工资。

“农民工在外务工不容易,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全指望他们在外挣的这点钱,如果他们付出了辛苦的劳动,却不能及时领到工资,正当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那就是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失职。”胡晓刚说。

工资是农民工的保命钱、活命钱、养命钱,是提升农民工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薪安”才能“心安”,将“劳有所得”落实到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个体身上,让他们能够带着尊严干活、带着笑容回家,是每一个劳动监察人员的责任和担当。

岗位平凡,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变。每每听到农民工感谢的话语,看到他们重燃对生活的希望,重建对社会的信任,我都觉得这是对我们最大的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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