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4月14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汝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一对母女联手设置婚财骗局,三年内骗了五名男青年67万余元,母女二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和七年有期徒刑。
据汝州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介绍,2017年3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史某某伙同其女儿周某某以给周某某相亲、定亲、结婚为由,收取男方彩礼,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周某某在男方家中短暂居住后制造矛盾,男方被迫将周某某送回史某某处。史某某再以种种理由将责任归咎于男方,在未退还男方彩礼或仅退还小部分彩礼的情况下,史某某、周某某再以上述方式与他人相亲、定亲、结婚。至案发前,史某某、周某某先后骗取青年甲9.1万元、青年乙17.1万元、青年丙14.7万元、青年丁15.1万元、青年戊11.65万元,共计67.65万余元,其中18.6万元已于案发前退还。
汝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在三年内与五名被害人“相亲”后相继收取大额的见面礼、彩礼,且均未办理婚姻登记,与被害人共同生活时间不长均以发生矛盾为由分开且不退还彩礼款,证明了被告人周某某主观上具有骗取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又占有被害人的财物数额巨大未退还,该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母女二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和七年有期徒刑,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财物。
据办案法官介绍,这是一起以婚姻诈骗他人财物的典型案例,此类型多发生在农村地区,诈骗对象多为急于结婚的适龄青年。被骗者最后不仅人财两空,而且心理受到极大伤害,甚至可能引发重大刑事犯罪。希望通过个案审理治理高额彩礼问题,倡导文明婚恋观,助力乡村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