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桂星
本报讯 4月2日,高速公路部门传来消息,根据有关规定,清明小长假期间,7座及以下小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速公路禁行。
据了解,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共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所以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小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为4月3日0时起至4月5日24时,在此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免收7座及以下小客车通行费,免费时段以驶离收费站出口时间为准。
另外,按照2020年10月29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的通告规定,清明小长假期间,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