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即便“辞去公职”或“退休3年内”,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都“不得在其原任职务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新近出台的一项规定中的核心内容。
该文件规定,涉矿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该管理人员任职企业及关联企业或者与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矿产资源开发。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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