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欣红
位于福建漳州的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于10月22日发布的招生信息称,该幼儿园的报名条件之一是“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金峰管委会在编在岗的干部其三代以内直系子女”,申请者需提供经单位、编办审核盖章后的在编在岗证明、个人工资审批表、身份证、户籍材料等。
“妈祖看了好生气”!这则有悖教育公平的招生通告,遭到了网民的戏谑调侃。
面对汹汹舆情,漳州市芗城区直机关党工委10月24日发布公告,称因该幼儿园重建后规模扩大,学位有所增加,拟将剩余学位用于招收芗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台商子女、在编在岗干部子女六类对象。芗城区直机关党工委表示,经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决定不将干部子女列入上述招生对象。
这个回应,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舆情,但公众心中依然有诸多疑虑。
教育公平是一个底线原则。幼儿园虽然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但作为公办园,六类对象中的前五类获得一定照顾,或许可以理解,但将在编在岗干部子女列入,无疑严重不妥,给人以“拼爹”之感。按照常理,前五类对象的人数应该不多,所谓的“六类对象”之说,或许还存在为干部子女“打掩护”的嫌疑。
值得一提的是,芗城区直机关党工委不将干部子女列入招生对象的调整,也有矫枉过正之嫌。幼儿园重建后规模扩大,学位有所增加,可以帮助解决周边新增幼儿入学难的问题,本是一件大好事。通常情况下,片区内的适龄幼儿都应该有报名的资格。
公众的质疑并不是要剥夺干部子女正常的权利,而是只招干部子女这种差别化对待方式。这种180度的政策调整,说白了其实只是一种舆情应对手段而已。干部子女获得特殊对待固然不对,但为了平息舆情,就可以牺牲他们的合法权益吗?100个招生名额,前五类对象能用去多少?如果名额还剩下很多,岂不是对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在“入学难”的当下,怎能不令人心痛!
对于准备上幼儿园的小萌娃,就不要人为分成“三六九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