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吕占伟
本报讯 市区中兴路中段的名门世家小区存在住户私自“住改商(非)”扰民、环卫设施迟迟无法交付使用等问题,本刊此前曾多次报道,但是以上问题照旧。近日,该小区部分业主致电晚报热线,表达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并称已向相关部门递交相关申请。
“我们已经向新华区湛北路街道八北社区居委会递交了成立业委会的申请,目前正在走程序。”5月21日上午,名门世家小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业主告诉记者。
据这名男业主介绍,自从2017年有业主开始陆续入住小区后,随着住户的日渐增多,小区内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晚报此前多次报道的住户私自“住改商(非)”、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一体化设施迟迟不投用等问题,“多次找开发商和物业沟通无果,因此业主们感到有必要成立业委会,我们已经向湛北路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了”。
5月22日,记者向新华区湛北路街道八北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曲女士了解到,名门世家小区已有多名业主向社区递交了关于成立业委会的申请材料。“因为名门世家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工程,情况复杂,一下子无法全部成立业委会,目前只能在部分居住区域成立。成立前社区必须仔细核实申请人是否满足业委会成立的基本条件,还需要请示街道办事处和区住建部门;前期还要成立筹备组,需要在社区主持下通过业主自荐和推荐产生出筹备组成员,并由社区居委会贴出有关招募成员的通知,接下来还要开大会。”曲女士表示,成立业委会尽管程序比较多,但社区对此非常支持,“因为成立业委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促进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沟通”。
记者上网查询了解到,新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即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10人以上业主联名即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