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有商家把演员黄晓明和Angelababy(杨颖)的丑化照片发到网上,借此宣传自己的产品,配文称:“黄晓明半年打一次瘦脸针。”“如果黄晓明杨颖夫妇都不微整,那么结婚照应该是这样的。”对此,黄晓明夫妇起诉该商家,称其侵犯了两人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3月3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审判结果,该商家将连续刊登和黄晓明致歉声明七日,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共计85000元。(新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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