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自2017年7月起,成都女子丁某多次对外销售假冒的飞天茅台酒,每瓶700元,陆续卖出20件(240瓶)后被民警抓获。近日,经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丁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调查,丁某手中的这批假茅台酒是她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的二手市场购进的,在售卖之前,丁某知道这批酒为假酒。
2017年12月4日,公安机关从这家烟酒店内查获了58瓶假冒飞天茅台酒,还从其存货库房里查获了另外的144瓶假冒飞天茅台酒。据该店老板供述,上述假茅台酒全部都是从丁某手里购进的。随后,丁某被民警抓获。
日前,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丁某当庭自愿认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丁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且对扣押在案的假冒飞天茅台酒予以没收。(婉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