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交通运输部近日通报了9月份由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组成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对滴滴公司及其他7家主要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的专项检查结果,同时公布了对滴滴公司的处理意见。
不少网民称,国家有关部门对网约车进行专项检查是个好消息,对网约车市场确应减少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率,既要发挥共享经济的社会效益,也必须保证乘客的出行安全。
网民“晶评”提出,网约车确实给公众出行提供了便利,这一点不容否认,但这并不意味着新产品和商业模式就可以突破社会既有的规则和底线。以牺牲安全和秩序为代价,终究难以行稳致远。现在以猛药去沉疴,对于行业的发展来说正是一件好事。
出行“安全第一”是社会舆论的共识。网民“忘了侬”认为,交通出行的承运单位无论以何种方式包装产品,都应该以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为第一原则去思考问题。
还有网民称,网约车企业是为消费者提供出行服务的责任主体,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保障的消费服务。网约车作为交通运输的新业态,更要坚持合规经营、合法发展,只有在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前提下才可能赢得信任、赢得市场。
网民“兔宝91017”建议,现在各大平台应加紧研究、制定网约车相关业务的执行办法。既要保护乘客的安全,也要保护司机的安全。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法规,在人员审核上加大力度,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曾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