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田勘
4月21日,广西桂林秀峰区鲁家村村民在赛龙舟时,两艘龙舟发生侧翻,造成17人遇难。
参与救援的消防人员归纳了这场龙舟事故的4个原因:龙舟上的大多数人员没有穿救生衣;事故发生地水情复杂;落水者已经进行了较长距离的龙舟划行,落水时体力已经快透支;近期桂林的降雨导致桃花江水流较快,危险性相应增加。
在这些因素中,赛龙舟的人不穿救生衣无疑是导致多人遇难的第一位重大因素。赛龙舟的人如同游泳池救生员一样,穿救生衣应当是一个专业性和强制性的规定动作,如同人们开车必须系安全带一样。但是,赛龙舟穿不穿救生衣似乎又是一个漫不经心的问题,远没有像开车系安全带一样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法规的严管。
多年来,各地的龙舟比赛,无论是正式的还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如同嘉年华般的赛龙舟活动,不穿救生衣的参与者远远多于穿救生衣的。不穿救生衣赛龙舟似乎是一种惯例或约定俗成的做法。此次事故发生地的村民就表示,赛龙舟是当地重要传统活动,没有穿救生衣的习惯。
不过,在是否穿救生衣参加龙舟比赛等问题上,中国龙舟协会有明确规定:参与龙舟比赛期间,所有人必须身穿救生衣;另外,参与者要具备水性,至少能够游200米以上;所有的参与者都要出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提供的健康证明,而且个人还要签署健康承诺书。
看来,这场事故是种种违规的后果,并且当地也没有认真评估赛龙舟水段是否安全和适宜。各方都认为,发生事故水域危险,不适合龙舟比赛,该场龙舟赛是没有批准的自发行为。
即便如此,安全不能不顾,安全责任也不能没有人负责。显然,这个责任首先是要让民俗行为的倡导者、组织者、参与者都要从传统走向现代,充分认识赛龙舟的安全问题,对安全赛龙舟进行广泛的科学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