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申请贷款职工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后发现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变动,偿还住房贷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为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本报A7版昨天报道)。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科刘先生回复称,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平公管【2017】7号文规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新政实施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贷款发放后,首次以偿还住房贷款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再次申请提取按照新政执行。原政策为:提取至百元且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