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凌晨,湖南永州东安县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回应了“法官被指醉酒致休庭”一事的最新进展: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
永州东安县法院“情况通报”称,“近日,有群众通过媒体举报我院芦洪市法庭法官魏凯扬醉酒开庭导致休庭,我院迅速组织力量,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初步查明,2017年8月22日中午,魏凯扬(非党员,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了庭审工作,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1月5日晚11时,@微永州 发布微博称,“永州一法官拿审判台当床,导致休庭”。该微博曝光:2017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设在租着的门面房中的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主审法官魏凯扬开庭时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
随后的6日上午8时13分,@happy夏明汉 发微博,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情况,“根据在场人和被告人唐寿元、唐生宏、唐生雄等六村民提供的视频报料和电话询问案件代理人得到证实,2017年8月22日下午3时许,位于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芦洪市圩上租来的门面房中,公开审理一起侵权责任案件,主审法官魏凯扬中午不知在哪儿接受吃喝,开庭时醉倒法庭,拿审判台当床睡觉,最后导致休庭。”
11月6日魏凯扬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曾表示“(这个事)不是真的”,随即挂断电话。澎湃新闻查阅发现,魏凯扬系东安县法院入额法官之一。
11月6日下午,永州市东安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称针对相关微博反映2017年8月22日东安法院芦洪市法庭法官魏凯扬在开庭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党组已经关注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纪检组迅速开展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昨日凌晨,东安法院再次更新官方微博,通报调查处理情况,“我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