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来
火锅店卖凉菜遭罚1万元,的确超出很多人的认知范围。有人不理解,饭店不让卖凉菜?
事实上,很多饭店大堂都挂有经营许可证,超出其经营范围,还真的不能生产不能销售。显然,被罚款的火锅店就未被许可制售凉菜。
明白了这个理,好多人还是转不过来弯:一下就罚1万元,也太狠了吧?
另一拨吃瓜群众看不下去了:执法不严,你骂;严了,你还骂。你想咋样?
其实,事情之所以引起争论,恰恰是因为执法部门平时习惯性地执法不严所致,导致相关法律法规未能深入人心,以至于公众不能平静接受这样的极端案例。
摆摊打气球,被判刑3年半。掏鸟卖鸟,被判10年半。自家的鹦鹉不想养了,卖两只,判刑5年。
近年来发生的诸多案例,均刷新了人们的认知。然而,这些案件又的确有法可依。那就很尴尬了,为什么会引起舆论异议?
我国施行成文法,并非判例国家。这就需要执法部门大力宣传法律条文,以深入人心,而且尽量不漏过每一个违规违法行为,做到一视同仁,不能突然出来个极端判例,以牺牲个人的方式形成事实上的普法。
我所说的习惯性执法不严,不是对个案的打击力度不够,而是对所有违法现象不能一视同仁。执法部门不能刻意彰显法律的强度,而有意无意忽略法律覆盖的广度。
成文法之下,普法须走在执法之前。一边宣传,一边通过执法形成柔性判例,让公众了解法律,让判例在人们心中平稳过渡。人们逐渐接受了法律的上限规定,才会接受严格判例,舆论才不至于总是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