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澎湃新闻独家发布PS艳照敲诈犯罪的70份判决分析。当晚,一网络视频称,在2013年的一起PS艳照敲诈案中,湖南长沙开福区法院院长耿明生为了“个人名誉”,给诈骗犯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52万元。
记者随后从该案判决书中证实这一内容。耿明生也向记者确认此事,称被敲诈的钱款已由内蒙古公安追回退还给他。
耿明生还说,当时担心发到网上后对个人影响不好,选择了先汇款,而后将所有信件材料交给内蒙古公安厅作为证据。
目前,耿明生为长沙开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52万元已被内蒙古警方追回退还耿明生
7月13日晚,一网络视频称2013年的一起PS艳照敲诈案中,湖南长沙某区法院院长耿某某为了“个人名誉”,被迫先后四次给诈骗犯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52万元。该投诉称,长沙6个区的法院院长中,仅有开福区法院院长耿明生一人姓耿。
记者通过权威渠道获得该案的完整版判决书,此判决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判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
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阳育生(湖南双峰人)、袁定明(重庆开县人)、朱凯辉(湖南双峰人)、“老三”(姓名不详,在逃)预谋利用电脑合成淫秽图片对各地领导进行敲诈,寄出信件八百余封,寄给贵州、甘肃、江西、内蒙古、天津、河南、河北、江苏、上海、辽宁、湖南等多个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领导。呼和浩特新城区法院查明阳育生、袁定明、朱凯辉共索得人民币186万元(其中阳育生伙同袁定明索得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判处11至13年有期徒刑。
此案件中,共6人收到信件,5人打款,1人报警。打款的5人中,2人为机关领导干部,共汇款106万元;3人为企业董事长,共汇款80万元。
打款的这2名领导干部分别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院长耿明生和时任天津市双港总部经济产业园主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镇长李卫东。其中,耿明生打款52万元,李卫东打款54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3年7月,长沙开福区法院院长耿明生收到敲诈信件后,“为不影响个人名誉”,被迫于7月19日、21日、23日、25日先后四次共计向指定账户汇入52万元。
记者7月13日登录长沙开福区法院官网,法院主要领导名单显示耿明生为党组书记、院长。该官网在开福区人民法院简介中称:“在院长耿明生同志的领导下,院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团结奋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形成你追我赶、奋发向上、敬业奉献的可喜局面。”
记者联系到耿明生,他确认有此事,且敲诈款已被内蒙古公安追回退给他了。
耿明生称,当时收到敲诈信知道信件是假的,但确实担心发到网上后对个人影响不好,选择了先汇款,而后保存了所有信件材料,交给内蒙古公安厅作为证据。
耿明生称,此后自己又收到一份PS艳照敲诈信,但自己并未汇款,他一度怀疑是同一伙人的打击报复。
内蒙古司法厅厅长收到信后立即报警
除耿明生之外,这份判决书还显示,2013年4月16日,天津市双港总部经济产业园主任、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镇长李卫东收到敲诈信件后,“为不影响自己生活”,向朋友借款54万元,并由朋友公司出纳于4月18日将54万元转到指定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判决书,记者发现,该案被告人落网系另一司法系统高官报警。
判决书显示,报警者为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厅长的徐呼和。2012年11月,徐呼和收到敲诈信件,被告人要求在两日内给指定账户打入42万元,否则将其所谓“不雅照”公布于众,徐呼和随即报警。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2014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免去徐呼和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职务。内蒙古人大官网消息显示,2016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徐呼和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