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书贤
本报讯 7月9日上午,一位老人在郏县县城一家电动车专卖店试驾一辆电动四轮时误把“油门”当刹车,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无人受伤,但两车受损严重。经协商,老人赔偿两车车主共1000元。
7月9日中午时分,记者接报后赶到位于郏县县城复兴路与龙山大道交叉口附近,只见一辆电动四轮车头朝西撞上一辆小型电动三轮车,两车都严重受损。据电动三轮车的驾驶员小李介绍,当天上午8点30分,他驾车走到此处由西向南拐弯时,一辆电动四轮车突然从人行道上径直朝他撞来,他立即跳车才躲过一劫。电动四轮车将他的电动三轮车撞到路边道牙上,三轮车的电瓶都被撞飞了。
驾驶电动四轮车的杨大伯告诉记者,他在这家电动车专卖店试车之前已经说明自己不会开,试车开始时还有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后来这名工作人员下了车,说让他独自试车。当行驶到路口拐弯时,他看到一辆三轮车过来,本想停车避让,但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事故发生后,杨大伯与小李以及电动车专卖店三方开始商议赔偿问题,但直到中午也没有达成一致。后来,在郏县人民政府信息科工作的吴帅刚路过,得知这一情况,就与记者一起从中协调。这场由试驾引发的交通纠纷,最终以杨大伯赔偿小李修车费800元、赔偿电动车专卖店修车费200元而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