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岸萌
本报讯 近期,市区电动、燃油类四轮老年代步车及三轮车,特别是红棚子三轮车闯红灯、随意调头、变更车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市公安交管支队决定开展四轮老年代步车及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的整治行动(本报6月17日A04版曾报道)。
市工商局近期在对电动车市场开展集中整治期间,发现市场上销售的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存在一定问题,提醒大家谨慎购买。
据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介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燃油类四轮老年代步车及三轮车设计车速在40-60(km/h)之间,额定载客2-4人,虽然有着形似普通轿车的多项特征,但这些车辆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生产标准,因此不能上牌,也不允许正常上路行驶,消费者一旦购买这些车辆并上路行驶,就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会被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这些车辆车速快、安全性能不可保障,存在安全隐患,而其产品特性又决定了这些车辆无法正常享受国家强制性保险和商业投保理赔;目前,国家没有禁止销售电动、燃油类四轮老年代步车及三轮车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所以许多商家在销售时,存在误导消费者或夸大其使用功能的宣传行为;另外使用电动、燃油类四轮老年代步车及三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既扰乱了客运市场,也埋下了各种安全隐患,由于这些车辆信息没有纳入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乘车人的权益没有任何保障。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商家发布的“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还有一些做儿女的,对电动、燃油类四轮老年代步车及三轮车的危害、非法性认识不够,认为这些车辆能方便老人出行,会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父母,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会把父母置于危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