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一案,俨然又要变成一出俗套的互联网新闻反转大戏。官方披露的证据显示,捕鸟大学生闫啸天不仅利用QQ群、百度贴吧出售猎物,还能准确介绍猎物名字、习性,“不识国家保护动物”的说法早已站不住脚。
事实上,如今我国的猛禽盗猎现象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到了不打击不行的地步。大学生闫啸天是QQ群“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他是捕鸟者,是开端,在此之后是长长的贩卖链条,有城市中的“玩鹰”爱好者,甚至有中东的富豪买家。在黑市上,极品的猎隼能卖到10万美元以上,但背后是残忍的训练过程。这次的案件中,仍有舆论质疑此案量刑过重,然而在野生动物保护者眼中,这恰恰是官方长期执法不严的后果。
充满疑点的报道
近日,河南新乡一大学生因在家乡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购买1只凤头苍鹰,而被判刑10年半,引发不少同情。在网络调查中,超过70%的网友认为量刑过重。
不少网友认为该大学生并不知道自己抓的是国家保护动物,属无心之过,法院量刑不当。但证据显示,闫啸天并没有这么无知。办案检察官指出,被告人闫某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曾网上非法收购1只凤头苍鹰转手出售;被告人在网上兜售时特意标注信息为“阿穆尔隼”;此外,他的朋友王某家是养鸽子的。因此,闫某应该知道自己抓的是燕隼,这说明其主观上是有故意的。警方也指出,闫啸天二人在第一次询问中明确告诉民警自己卖的是阿穆尔隼和凤头苍鹰,也知道这两种鸟是受保护的动物。
自称是一名猛禽救助师的网友“鸟窝里的猫妖”在果壳网发文称,燕隼属于猛禽,繁殖力不强,每年产卵只有2至4只,且普遍存在巢内竞争,因此12只鸟不可能只是一窝。而猛禽的领地全都很大,想找4至6个燕隼巢,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怎么可能是在家门口所掏?
闫啸天成为利益链的一环?
闫啸天利用QQ群和贴吧兜售燕隼的行为,恰恰是贩鸟行业最惯用的手法。沈阳猛禽救助中心负责人王维彦介绍说,燕隼是猛禽的一种,成鸟长相特别漂亮,擅于盘飞技巧,是沈阳很多地下鹰贩子的重点贩卖对象。
王维彦说,在沈阳,很多有钱人把玩鹰当作一种时尚,目前在沈阳有很多专门倒卖猛禽的鸟贩子,他们多以微信、QQ等手段在网上晒照片销售猛禽,每年在沈阳被倒卖的猛禽可达几百只。同时,沈阳猛禽救助中心每年能接收到很多猛禽幼鸟,其中一部分是有人从窝里掏幼鸟后自己回家饲养,玩腻了就装在盒子里或笼子里扔在小区路边,去年沈阳救助的燕隼幼鸟就达20多只。
那么,全国盗猎猛禽现象究竟有多严重?遗憾的是,目前很难找到这方面的权威统计,但相关个案却屡屡见诸报端。2012年新京报的一篇报道提到,河北易县一名鹰贩子3个月就能捕获上百只鹰。
极品猎隼在国外价值10万美元
据华西都市报2014年的报道,在盗猎鹰隼的背后,有着一个灰色市场,他们就是一群为圆一个“左牵黄、右擎苍”的英雄梦,而不惜花钱、花精力、花时间的都市玩鹰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了一名昆明老板,他向记者推销的是凤头隼雏,雌隼雏在一斤二两、雄的在一斤左右,价格均为600元。
他自称长期向云贵川以及广西发货,有专门的渠道,四川的玩鹰人士都从他那里买鹰雏,然后慢慢驯。之所以不敢发远线,是因为风险太高,一是怕鹰在运输途中死亡,但更怕的还是中途被查出来。据他说,从云南到成都,他一般都是通过熟识的长途客车发货,“今天定了,明天就可以到”。
报道称,玩鹰过去算是半公开的爱好。现在,玩鹰人自知不合法,从原来的地上转入地下,一般通过QQ群和论坛联络,并小规模组织一些聚会,甚至约好一同出猎。在国外,极品的猎隼能卖到10万美元以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