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松
摘要┃无论哪种情况,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而不能指望主管部门自查自纠。
据新京报报道,丰台区珠江峰景小区业主近日发现,今年5月,该小区有一笔430余万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支出,用于消防系统大修。但物业公司称从未向房管部门申请,签字和盖章均系伪造。丰台区房管局称不负责核实材料真伪,该局正收集材料,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移交司法机关。
无独有偶,当地9月下旬也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例,也发生在丰台区,这里优筑小区的业主发现,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60余万元被物业公司分三次支取,而700多户业主对此完全不知情。
看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这块肥肉也被人盯上了。到底还有多少小区出现了类似情况,我们不得而知。9月那起案件案发,是一名业主出于好奇去银行打印自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明细才发现猫腻的。两起案件退款工作都在进行中,但侵占或挪用业主维修资金行为,真能一退了之吗?是否已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该基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原则。为此,《办法》建立了相应的严格支取程序,需要2/3以上业主通过、物业公司申报、房管局审核同意并发出划转通知、专款管理部门将维修资金划转至承揽维修工程的单位。
看起来流程缜密,可谁能确保“业主通过”环节不被造假?设想一下,若不是业主委员会通过信息公开发现,这笔被以消防系统大修名义支取的款项会被如何处理?是某些人共谋私分,还是挪作他用?无论哪种情况,都涉及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而不能指望主管部门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