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锐
9月20日,一段民警在派出所外持枪指向一名女子的视频在网上传开。视频显示,该民警与一女子发生口角后举枪指向女子称:“我就指你咋了?打死你也白打。”
打死岂能白打?广西枪杀孕妇的警察于2014年7月被执行死刑。法律终将对施暴者以严惩。或许“打死你也白打”只是一句气话,但其间流露的暴戾和权力傲慢,还是让人心有余悸。
当地警方昨天通报称,事发9月16日,是三门峡灵宝市大王镇的农村集会日,一些民用车辆堵塞派出所出警通道和正门。值班副所长杨波涛上前阻拦,女车主辱骂民警,并朝杨怀里冲撞。杨波涛拔枪警戒,用枪指向女当事人。目前,杨波涛副所长职务被免,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取消配枪资格。
女当事人固然有错,但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警察只能在面对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下才能使用枪支。《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规定,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还规定,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为不能使用枪支的明确情形。
该事件凸显人们对警枪失控的隐忧。近年来,暴恐事件及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安定需要警方合理用枪。另外,警员不当用枪事件也并不少见。这在一定程度上或许是因为,目前对于警用枪支管理的规定多数为公安机关的自设规定。
警察也是人,是人就可能存在不良情绪,进而做出难以弥补的冲动行为。因此,有必要以更高位阶的立法方式明确警察用枪的权力、义务与责任,避免“擦枪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