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耀华
本报讯 9月1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在该县万通驾校公开审理贾某危险驾驶案,8家驾校400余名学员和教练参加了旁听。
据介绍,今年30多岁的贾某为鲁山县董周乡人。去年1月,贾某因酒后驾车被当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今年7月,贾某再次酒后驾车被当地交警查获。
9月1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在该县万通驾校公开审理此案。经当庭认证、质证,法官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贾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此判决,贾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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