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绥宁县政府发布的一则保证娱乐节目正常拍摄的通告,在当地引发热议。通告显示,为了这档节目正常拍摄,当地不仅出台了一系列限行、封村措施,甚至强调,“凡不听劝阻,违反通告要求的,现场执勤干警有权当场处置,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尽管通告未直接提到节目名称,但网友透露,这档节目是热播的《爸爸去哪儿》。昨天上午,绥宁县政府办、交警大队及关峡乡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向记者证实此通告属实。
不过一场真人秀的取景,就鸡飞狗跳到这个地步,又是限行封村、又是严正警告,要是央视春晚落户当地,岂非要抬出“格杀勿论”的规格?
真正的问题其实就一个:眼下,中央领导出行还轻车简从、禁绝扰民,娱乐节目何以能将地方公权奴化为“仆从”,动辄就要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回避肃静”?
也许说来说去,无非是两种心思的“不谋而合”:一是地方权力失范,恰巧又遇上发展焦虑。二是娱乐节目收视为王,惯于玩阔绰与排场。
在一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强调公权谦抑性的时代,地方政府的公章敢于为商业节目而开路,这是何等的“大智若愚”?封村也好、限行也罢,但凡拿得出手的理由只有一个: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然而,一档商业娱乐节目是挣收视率、挣广告费的,如果开拍前与村民谈好补偿、签好协议,那也无话可说,让渡私权可以获得公平合理的物质报酬。但地方政府哪来的权力,自说自话就为了拍摄而限制了公民宪法意义上的自由与权利?
数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多家卫视工作人员、节目制作公司、评论人等业内人士发声,表示此次“限真令”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捉妖记”,对内地未来的真人秀节目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劣迹艺人倒是不难辨别,但越来越声势浩大的真人秀,扰民或变相扰民的责任,莫非只能怪追星的地方政府很傻很天真?整治文化市场,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享受着“限行封村”之傲气的真人秀,行政主管部门恐怕也该抽几鞭子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