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8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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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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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本报讯 据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昨日,中国保监会公开印发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

消息称,《办法》以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基本思路,从经营条件、经营区域、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经营规则。

《办法》明确了参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定位,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可以为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办法》适度放开了部分人身保险产品以及部分面向个人的财产保险产品等险种的经营区域限制。同时,《办法》规定对不能保证异地经营售后理赔服务、导致出现较多投诉的保险机构,监管部门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停止其相关险种的经营,保障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的稳定健康发展。

《办法》强化了经营主体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的内容和方式,着力解决互联网自主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办法》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通过明确列明禁止性行为,建立行业禁止合作清单等方式,强化了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市场退出管理,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调节机制,督促保险机构及相关第三方网络平台依法合规经营。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客户服务管理,建立支持咨询、投保、退保、理赔、查询和投诉的在线服务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服务方式,确保客户服务高效便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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