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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叶县法院强制执行 14名农民工拿回工资

 

□记者 赵志国

本报讯 “要不是法院给我们做主,这钱说啥也要不回来了。真的谢谢你们 !” 7月5日上午,14名农民工拿着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过来的9900元工资,连声道谢。

据叶县法院办案法官介绍,家住叶县叶邑镇的宋某等14位农民工,2013年在给被执行人鲁某承包的南水北调2、3标段做护坡工程。工程结算后,下余工钱9900元,经宋某等多次催要,鲁某始终不给。无奈,宋某等人向法院起诉,叶县人民法院判决后,鲁某仍不给付。宋某等14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经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鲁某到庭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就是不履行。7月5日上午,法院再次通知被执行人鲁某到庭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鲁某在执行员和申请执行人面前,态度强硬,拒付报酬。

14位农民工平均年龄61岁,而被执行人鲁某年龄46岁,身强体壮,且工程已结算有收入,其明显恃强凌弱对抗执行。针对此种情况,叶县人民法院立即作出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鲁某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往拘留所途中,被执行人鲁某自知抵赖不成,当即通知家人送钱履行了判决义务。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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