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6版:酒水
3上一版  下一版4
 
学会全面感知 葡萄酒的酒香
网购酒水须谨慎
“微店美食” 让人欢喜让人忧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2015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微店美食” 让人欢喜让人忧

 

本报讯 “所有菜品选用最优质的原材料,纯天然无添加剂,私人订制。”近来,在微博、微信朋友圈里,销售自制美食的形式日渐走俏,通过微博、微信订购美食成为不少吃货的新选择。然而,在“微店美食”火爆的背后,也存在无证经营、食品安全等风险隐忧。

西宁一家专门出售重庆特色小吃的微店店主向记者介绍,他本身就是重庆人,微博上“售卖”的小吃都是一些重庆家常菜,刚开始是通过身边的朋友在微博上宣传,拍几张照片写一些评价,渐渐地越来越“火”,每条微博的评论和转发都达上千条。“食物的原材料都是自己亲自采购的,食物也是自己做的。”店主表示,质量和卫生可以绝对保证,目前也没有过客人投诉的情况。

《工人日报》记者留意到,一些店家为了让消费者放心,会将自己选材和制作的过程用图片的形式拍摄下来,但是一些消费者还是会怀疑它的真实性。

“有一次吃完微店里订购来的小龙虾就开始拉肚子,但店家回复我说那是因为太辣了。这些网络美食虽然人气赚得快,但它们大多没有实体店,食品制作都是在自己家里完成的,没有卫生和食品安全许可证,不太令人放心。”网友“一只猫”表示,“微店美食”的卫生问题值得关注,因为大部分是家庭式生产,材料是否新鲜,制作过程是否干净卫生,消费者都不得而知。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传统的实体餐厅除了要进行工商登记,还需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才能开门对外营业。而通过微博、微信在网络销售美食的微店基本属于无证经营。虽然店家都打着“优质原材料、绝对干净卫生”的旗号售卖,但无法监督。“微店美食”的属性界定尚未清晰,执法上存在一定难度。(邢生祥 丁建敏)

 
3上一篇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