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
笔者呼吁减轻对梁老师的处分,并不意味着认可梁老师的课堂把控能力。事实上,梁老师被开除,缺少对课堂的把控能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包集中学的梁老师在上课时,有学生在其背后贴了张“我是乌龟,我怕谁”的字条,字条上配有乌龟形象。梁老师觉得受辱,与这名学生扭打起来。6月4日,教育部门因梁老师体罚学生将其开除。然而,很多教师认为,学校的处罚过重。
冲动是魔鬼。相信此时正在等待行政复议的梁老师,对这句话恐怕有着更深刻的理解。梁老师的行为触犯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4条,“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给予开除处分。
应该说,紧扣法律条文,梁老师被开除无可争议。但横向比较,开除处分却有点用力过猛。2014年9月,哈尔滨依兰县高级中学班主任冯某,因未收到“过节礼”,就在三尺讲台上,用“穷搜、抠搜的、死德行、没人性”骂了同学整整一节课,也仅仅被行政记大过处分。显然,与这些轻飘飘的处罚相比,安徽教育部门反应过度。更何况,梁老师是在人格受辱的情况下,才过度反应。
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对于传道授业的教师来说,更该得到尊重。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顽劣学生越来越放纵,打教师、扰乱课堂、欺负同学的事件越来越普遍。比如,4月5日,云南丽江一高三学生打老师,致其后眼角出血。再比如,4月6日,广东东莞一小学四年级男生因美术老师催交作业,把老师打进了医院。显然,在学生普遍早熟,校园中社会味日浓的当下,仅仅单方面加紧约束教师,只能破坏师生间的平衡。因此,砸饭碗不该是“我是乌龟”的谢幕曲。相反,教育主管部门更该思考,如何在充分保护学生权利的同时,也适当改善教师的从业环境。
笔者呼吁减轻对梁老师的处分,并不意味着认可梁老师的课堂把控能力。事实上,梁老师被开除,缺少对课堂的把控能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正如网友所言,倘若范老师风趣地说一句,“小敏是希望老师健康长寿吧?”一句话就能化解尴尬。因此,“我是乌龟”纸条,也是在提醒广大教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面对顽劣的学生,老师更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教育智慧,靠智慧来破解日浓的校园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