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静
本报讯 女保洁员清扫时发现了业主放在床下的钻戒,起了贪念将其盗走,不想半个月后被发现。近日,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宋某罚金5000元。
据湛河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张春阳介绍,去年6月13日,女保洁员宋某到李某家中做保洁。在打扫李某家主卧室时,宋某发现床下一纸盒内有一枚钻戒,就顺手将戒指放入自带的塑料桶内,做完保洁后将戒指带走。7月1日上午,李某发现钻戒丢失,打电话询问宋某,宋某否认拿走钻戒。李某给宋某的丈夫、保洁公司经理张某打电话,称如果不给答复就报警。当天下午,张某回电话称钻戒确实被宋某拿了,会立即送还。
7月2日下午,李某拿到了归还的钻戒,因不能确定真假,于是报案。随后,李某与张某一起到钻石专卖店鉴定,确认戒指是真的。公安机关于7月9日立案侦查,宋某7月10日投案自首。
经鉴定,这枚钻戒价值人民币865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