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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中国引渡经济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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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中国引渡经济嫌犯

 

本报讯 2月3日,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中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近期,中国警方还将陆续从有关国家依法引渡回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张某原为河北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共盗取客户证券账户资金140余万元。2005年10月,张某潜逃至意大利。此后,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对张某批准逮捕,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部署中国驻意警务联络官积极利用双边执法合作渠道展开缉捕工作。

2014年10月,意大利警方将张某抓获并通报中国公安机关,中方随即提出引渡请求。2015年1月16日,意方正式批准将张某引渡回中国。

自“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意大利警方和其他执法机构积极配合中国警方,查找并抓获了多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并依中方请求进行引渡审批。目前,公安部已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初步构建了我海外执法安全合作网络。 (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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