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肖静
本报讯 近日,市民贾先生向本报反映,市区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附近一家属院内垃圾无人清理。
贾先生说,他的同事住在市区光明路南段湛河区检察院附近的家属院,院内垃圾堆成了小山,一直无人清理。
12月4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该家属院看到,两堆长约3米、宽约两米、高近1米的生活垃圾堆在院内北楼西侧两个单元前,南北楼中间的马路被占去近半。
家属院门卫谢女士告诉记者,负责小区物业的人拖欠她今年前十个月的工资,因此从11月起,她不再清理住户的生活垃圾。
记者在家属院内的墙壁上看到几张公告,一张10月23日的通知写明,今后家属院物业管理方式由业主从“业主自行管理”和“物业公司托管”两种方式任选其一。一张10月27日的通知显示,院内将在10月28日召开物业管理问题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旁边一张公示注明:为了更好服务小区居民,在检察院相关部门牵头和小区居民的配合下完成第一次业主非正式会议,经过讨论商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小区自治管理模式。
家属院业主委员会主任贾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不能及时清理垃圾是因院内个别住户没有缴纳物业费。“家属院共一百户左右,有20多户没有缴物业费。不缴物业费的住户多为顶楼住户,是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过去因房顶漏水和原来负责物业的人员有些问题没有协调完,所以不愿意缴费。如果我们用目前收到的物业费清理垃圾,那么缴费住户会不平衡。”贾先生说。
随后,湛河区检察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家属院人员复杂,湛河区检察院、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农信社等单位职工皆有。“过去家属院没有物业管理,我们服务中心就找了人帮忙协调,但他一个月前辞职了。之前家属院的物业费就没有缴齐,那人还自己垫了不少钱帮住户解决问题。”关于院内垃圾问题,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12月1日曾到中盐皓龙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向有关领导反映,对方回复会在一周内和部分住户开会协调,尽量早日缴齐物业费。
昨天上午,记者了解到,家属院内的垃圾还未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