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宋晓潭)因在楼道内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多次劝说仍拒不整改,近日,宝丰县石桥镇政府按照《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对石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的石桥村村民李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1月29日,石桥镇镇长王凤雪介绍说,这是在《平顶山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全市以乡镇自身名义行使赋权乡镇执法事项的首次处罚,意味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
自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石桥镇高度重视,率先在全县成立首个乡镇行政执法机构——石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该执法大队下设3个执法中队,分别承担上级赋权部门下放的72项行政处罚权。同时,依托石桥镇综合指挥中心,整合“天眼”系统、“蓝天卫士”系统、“明厨亮灶”系统和“治安监控”系统等视频资源,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贯通的六位一体“智慧执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