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闫增旗)7月24日,石龙区民政局组织低保中心,4个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职、民政所所长及社区民政专干围绕机制建设、档案管理、审核审批、评议公示、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年中民政工作观摩活动。
“之前只知道按照老方法干工作,通过此次观摩,学习到其他街道创新的工作方法,令自己眼前一亮,原来还可以这样做!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而且还能够提高群众满意度。”观摩活动后,高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鹏飞说。
近年来,石龙区民政局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生实事,精心部署、主动作为,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显著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扎实做好审核权限下放后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区民政局修订了《石龙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街道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石龙区民政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业务培训、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将审批权限下放转化为为民爱民的实际成效,确保各项民生服务工作落地生根、落实见效,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该局结合实际,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刚性支出等条件的基础上,指导街道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按照“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原则,申请家庭符合“整户保”条件的,整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重残、重病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同时,该局建立“月巡查、季评比、半年观摩”工作机制,联合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月巡查”定期对街道开展督导,对于发现的审批流程及档案归档等方面问题以提示函的形式告知街道民政所,督促其整改完善;通过强化家庭主体授权、审批部门委托、核对工作流程职责及信息保密安全等措施,利用“线上+线下”核对的方法,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新增社会救助家庭必须先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方可进入审批程序,已纳入的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结合动态管理分阶段开展复核,确保街道和社区两级社会救助工作审核审批核查全覆盖。截至6月,本年度共核对社会救助人员203人,其中核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185人、特困人员2人、临时救助人员16人,通过核对反馈预警信息24条,从而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截至6月底,全区共有城乡低保662户946人,低保边缘家庭12户26人,特困供养人员108人。上半年为各类保障对象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20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