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沛洁 通讯员韩佩)“1月7日,你村支出人居环境整治机械租赁费用71550元,该项支出所附的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签字笔迹高度雷同,涉嫌虚假合同,务必核实情况,认真整改。”5月16日,叶县纪委监委对某镇下发了“三资”提级监督问题整改通知书。
随着村集体逐步走强,收入呈现年年增长的趋势。为把好村集体“钱袋子”,以防村集体收入上去了、村干部却倒下了的悲剧发生,叶县在将村集体收支纳入“三资”账户的同时,纪委监委也采取了提级监督的举措。他们下发《关于开展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的通知》,对全县61个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多、征地拆迁的村以及信访矛盾突出村开展提级监督,紧盯村级资产管理处置、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实施等群众关切的问题,设立村级纪检员,实行“阳光村务卡”,建好“三资”管理队伍,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做实“三资”提级监督。
村级“三资”管理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级纪检员联审联签制度。在全县554个村设立村级党组织纪检员,赋予知情、质询、审核、建议、监督、协查六项职权。村纪检员通过参加会议、审核财务票据、监督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等形式开展工作。
村村推行“阳光村务卡”,出台村务卡管理办法,要求村级经济活动通过“阳光村务卡”结算结转,确保资金流动可查询、可追溯,真正“卡”住不该花的钱。
各乡镇设立“三资”中心,与廉情监督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推进村账乡管、组账乡管。县纪委监委组建“三资”监管巡查专班,对全县18个乡镇“三资”人员常态化督导,查阅票据凭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村级“三资”提级监督为契机,探索“职能部门提级监管先行、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跟进”的监督机制,构建“室组地”协同以及“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员”三级联动的监督模式。各协作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村级“三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予以指导纠正,重大问题作为线索移交,对不担当不尽责导致“三资”流失等问题严肃追责,并依托相关案件开展以案促改、敲响警钟。
目前,叶县各地对纪委监委指出的“三资”提级监督问题正在积极整改,整改过关后方能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