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代诺)“河南政务服务网公示的平顶山市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条件与平顶山市实际执行标准不符,让我们的生育费用及产检费用报销进入死循环。”日前,市热线办接到了这样的投诉。
诉求人白先生的妻子4月17日产子,其无工作,但诉求人缴纳有生育险,欲通过男方生育险报销生育费用及产检费用。经询问,产房医生、医院窗口均不清楚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具体流程。于是,诉求人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到平顶山市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条件为“符合《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配偶无工作的男职工”,他认为自己符合条件。
因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所需部分材料办理出院后才能领取,诉求人便为妻子办理了出院,并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资料申请网办。不料,他按要求提交材料后,平台显示:“该男职工配偶是正常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且生育当年已缴费,该男职工不能申请生育医疗费”。
随后,诉求人来到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大厅询问,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平顶山市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申请标准为男职工有生育险,配偶无业且未缴纳新农合等医疗保险,由于他的配偶缴纳了新农合,所以只能从新农合报销。
接下来的几天,诉求人又到医院的新农合窗口、辖区医保中心等处询问报销流程,但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新农合必须在住院期间办理报销,一旦出院就不能办理了”。
就这样,诉求人的“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请陷入了“死胡同”。无奈,他只好求助于12345热线,“希望相关部门帮帮我,走新农合也好,走生育险也好,将妻子的生育费用及产检费用报销”。
接到诉求后,市热线办当即转派给市医保局调查处理。
“公示并没有错误,平顶山市一直严格按照《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执行。”5月11日,市医保局办公室信访联络人张甲扬介绍说,其实是诉求人对公示的政策理解有误,若想通过男方生育险报销生育费用及产检费用,须配偶无业且未缴纳新农合等医疗保险,但其妻子缴纳了新农合,所以只能从新农合报销。
在详细告知了诉求人申办失败的根由后,该局考虑到该诉求人已连续几次“碰壁”,便未再让其返回医保参保地办理,而是直接协调相关科室为其办理。
由于诉求人妻子住院时是自费,医保系统查询不到其住院信息,导致辖区医保中心无法为其办理报销手续,市医保局有关科室便帮助诉求人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变更。目前,反映人妻子的生育费用已在其生产医院办理并直接结算了生育医疗待遇。
“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很贴心,当天就全部帮忙办好了,我和妻子都非常感动,也非常感谢他们。”5月11日,白先生在回访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