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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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纪委监委把“课堂”搬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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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年4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和“清醒剂”
叶县纪委监委把“课堂”搬到法庭

 

本报讯 (记者杨沛洁 通讯员吴冰洋)“我利用职务便利,严重触犯党纪国法,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多年培育,我深感后悔……”这是4月18日上午,叶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闫增豪带领纪检监察干部到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场景。

庭审现场,审判长有条不紊,公诉人义正词严,当事人悔罪认罪,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认真地聆听控辩双方关于相关犯罪事实、量刑等方面的质证和辩论,不时低头认真记笔记。

将威严的法庭现场变成课堂,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沉浸式”警示教育,将庭审现场变成“业务培训课堂”和“警示教育课堂”,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切感受到法庭的威严、违法犯罪的成本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旁听结束后,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内心受到强烈的震撼,每个人都摆脱了“看客”角色,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问题、防微杜渐。今后,将秉承“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身边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和“清醒剂”。近年来,叶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把警示课堂搬进庭审现场,为年轻干部“上发条”、敲警钟。同时注重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经常性的党性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气。

“把‘课堂’搬到法庭,就是要更好地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叶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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