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汝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加快建设进度
汝州市低保标准再提高
汝州市纪委监委三举措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
汝州市智慧赋能管理提升城市温度
山村“留守妈妈”逐梦“咖啡师”
邢村蚕农增收有“新招儿”
李晓伟美食散文集《舌染清欢》出版
汝州“三级调控”有效推进生猪产业发展
全年慈善支出6856.1万元
版面导航     
平顶山新闻网    平顶山日报   平顶山晚报
新闻搜索: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2年3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汝州市低保标准再提高

 

本报讯 (记者魏森元)3月25日,汝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日,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再次提高了汝州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

《通知》明确,汝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524元/人·年提高到5040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188元提高到21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080元/人·年提高到7560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295元提高到31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828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552元/人·年。

 
3上一篇  下一篇4  
 
   
   
   


豫ICP备09014970号 豫平公网安4104000202001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8号    邮政编码:467002    E-mail:wz@pdsxww.com
联系电话:0375-4973575 传真:0375-4973608
所有内容为平顶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