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与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选任名额和条件
本次拟选任50名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中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2.年满2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3.公民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2.人民陪审员。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7.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8.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选任程序和任期
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至2月15日。
报名方式:市司法局接受公民个人申请报名,同时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报名方式为邮寄报名,公民可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市司法局,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平顶山市司法局505房间,邮编:467000。联系电话:7028966。
报名材料:个人申请填写《人民监督员申请表》,单位和组织推荐填写《人民监督员推荐表》,一式两份,登录平顶山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pds.gov.cn/),在“法治业务”、二级标题“人民监督”栏下载;近期二英寸(1英寸=2.54厘米)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常住地区(市)+姓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考察确定: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组织人员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议,确定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社会公示:通过市司法局官网向社会公示拟任人员名单及异议受理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人民监督员任期自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起算。(卢拥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