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颖)11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截至11月22日,我市提前39天完成省定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省生态环境厅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截至11月22日,平顶山市优良天数250天,同比增加4天;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6微克/立方米、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三项主要指标持续实现“两降一增”。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主阵地,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阶段攻破”的原则,锁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将全年分冬春季扬尘防治、夏季臭氧协同治理、秋冬季应急管控三个时段,坚持每“微”必争、每天必争、每个环节必争,分类施策、克难攻坚,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显著改善。
实施冬春季污染精准管控,打赢开局战。1月至4月,我市重点实施了冬春季扬尘污染管控,加强道路、工地扬尘及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等污染治理。一季度根据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分级结果,依据产业布局、企业分布,逐月明确PM2.5目标值、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三项目标,实施月目标管理办法,有效降低了PM2.5排放浓度,全面完成了一季度省定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超前谋划夏季臭氧协同治理,打好主动仗。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我市开展工业企业“冬病夏治”。5月及6月,生态环境部门对288家涉气企业开展监督帮扶,帮助企业提升治理水平;指导66家企业的152座工业炉窑全部完成治理,实现了工业企业的环境治理和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针对夏季臭氧污染突出问题,6月至9月,对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别采取源头替代、工艺提升、检测修复等措施,196家涉VOCS企业实施错时生产,市区加油站实行错时卸油,累计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6530辆。5月至9月,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扎实组织秋冬季应急污染管控,下好先手棋。我市制定“三张清单”,即“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重点工程保障清单和工业企业白名单。开展“两个重点区域治理”,即石龙区及周边重点区域治理,石龙区、宝丰县同心同向、联防联控,有效改善了石龙区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开展涉煤矿区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压实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责任,建立专班,积极推动完成30项整治提升任务,提前完成了省定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明表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发扬钉钉子精神,盯死看牢剩余的39天,严格管控措施落实,依法监管环境违法问题,力争到年底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更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