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巫鹏 通讯员庞涵)“您好,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根据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三个规定’,请勿违规插手、过问案件,请勿说情或者打探案情……”6月2日,张律师向宝丰县检察院某检察官致电询问阅卷事宜时,手机传出这样的彩铃声。
这个彩铃是宝丰县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特别定制的,也是该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一项具体举措。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京伟说,“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该院成立了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内容、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在微信公众号上广泛宣传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违规行为及处置方法等,提升其社会知晓度;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三个规定”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
“宝丰县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宝丰贡献力量。”吴京伟表示。